各二级学院:
公共选修课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,为优化学生知识能力结构而开设的课程,旨在扩大学生的知识面,促进文理渗透和专业整合,培养学生综合素质,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和社会适应能力。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,学生必须修满6个学分的公共选修课方可取得毕业资格。因此,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共选修课的建设与管理,保证公共选修课的教学质量,提高选课及考核的规范化程度,特制定本规定:
公共选修课主要开设自然科学、人文社科、艺术体育类等三种类型。公共选修课按学期开设,选课学生少于50人的公共选修课一般不予开课。
 
教师向课程归属的院系提出开课申请并填写公共选修课课程审批表,并提交课程简介、教学大纲、教学周历、使用教材等教学文件,每位教师每学年申报课程原则上限1门,每门课程限开一个教学班。
 
课程所在院系审查申请人的主讲教师资格,作出可行性审查意见,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签署意见后,交至教务处。各学院每学期申报课程原则上不超过2门。
 
如公共选修课为16学时,学分则为1学分,周课时为2.0;如公共选修课为32学时,学分则为2学分,周课时为4.0。本学期计划开课周次为第6周至第13周。
 
开课老师应按要求填写《华体会在线(中国)唯一官方网站公共选修课申报表》,同时上报该课程课程简介、教学大纲、教学周历、使用教材等教学文件,于2021年9月24日之前交教学运行科胡旺老师,教务处统一受理,经审核后列入开课计划中。
 
 
附件:华体会在线(中国)唯一官方网站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教务处
        2021年9月8日
华体会在线(中国)唯一官方网站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
课程名称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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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学时/学分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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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类别  | 
自然科学/人文社科/艺术体育及其他类  | 
教师姓名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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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称/学位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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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及研究方向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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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课单位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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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应选课对象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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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课人数限制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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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课教室要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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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课时间要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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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简介(50-100字):      | 
授课教材(含教材名称、主编、出版社、版别及出版时间)    | 
参考教材(含教材名称、主编、出版社、版别及出版时间)    | 
院、系(部)意见            单位盖章 负责人(签字)    年 月 日  | 
教务处意见            单位盖章 负责人(签字)    年 月 日  | 
备注:    |